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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学习宣传贯彻《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03-17 18:03 作者:龙讯客服  来源:系统  打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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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3-03-13 13:25 来源:市教育局 阅读:227 次 字体:   保护视力色:       

教安管〔2023〕7号

各县区教育局、市直各学校、淮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小学:

《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》已经2022年11月18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,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。这是我省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对学校风险防控、安全管理、事故处理、法律责任等作出专门规定,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,也是对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的再部署再强化再推动。根据《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、安徽省教育厅《关于印发<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>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》的通知》(皖教工委〔2023〕26号)精神,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

各县区教育局、各学校(幼儿园)要充分认识《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出台的重要意义,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。要结合学校(幼儿园)安全工作实际,以《条例》施行为契机,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贯彻活动,尤其是学校书记、校(园)长和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、具体管理人员要带头学、深入学,真正学懂学透《条例》各项内容,做好学生、家长的宣传和释疑工作。同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,从维护校园秩序和社会稳定、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法治化、规范化水平的高度,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、帮助校园安全工作,共同守护校园安全。保障全市学校师生安全稳定和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
二、方法措施

(一)认真组织学习

1.及时动员部署。各县区教育局、各学校(幼儿园)要组织召开动员会,对《条例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,确保《条例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有序、有效推进。

2.组织集中学习。各县区教育局、各学校(幼儿园)要把学习《条例》作为一项重点任务,纳入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日常学习的必选内容,采用集中学习、个人自学、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,集中时间原原本本地学,切实做到准确理解、全面掌握《条例》的主要内容。

3.开展专题培训。各县区教育局、各学校(幼儿园)要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班、专题报告会、视频教学等形式,组织安全管理干部、教师、安保人员等进行培训,深入解读《条例》的立法背景、意义和具体内容,使大家牢固树立依法治教、依法治校观念,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水平。

4.组织巡回宣讲。各县区教育局要组织熟悉学校安全工作的骨干和法律、理论专家,成立《条例》“宣讲团”,深入辖区学校巡回宣讲,解读《条例》的立法背景、现实意义和具体内容。

(二)广泛开展宣传

1.积极营造氛围。各县区教育局、各学校(幼儿园)要充分发挥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电子屏等媒体和载体作用,推送《条例》全文、《条例》解读、问题解答、案例分析等,形成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的浓厚氛围,为《条例》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。要丰富方式方法,通过印发宣传材料或宣传品,制作卡通图片、动画宣传视频等,广泛宣传普及《条例》相关内容和安全常识。

2.配合活动增效。各县区教育局、各学校(幼儿园)要制定活动方案,3月份集中开展“《条例》宣传月”活动,通过组织开展户外提示类宣传、校园媒体公益宣传、安全常识教育、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,让《条例》进课堂、进宿舍、进学生家庭。要结合“6.16”安全生产咨询宣传日,加大对《条例》学习宣传力度,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治素养。

3.研讨交流提高。各县区教育局、各学校(幼儿园)要组织召开《条例》学习宣传贯彻专题研讨会,邀请安全专家、分管或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同志及家长等,交流学习、宣传和贯彻《条例》的知识和体会,深入研究落实《条例》要求的措施和办法。

(三)狠抓贯彻落实

1.全面深入排查。各学校(幼儿园)要对标《条例》新要求,全面开展问题排查,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短板,着重在校园安全“网格化”管理、体系建立健全方面找差距,在门岗与围墙、校园环境、校舍、校外安全区域、上放学时间段等风险源或风险防控点方面找问题,确保差距、问题找准、找实,进一步提高校园管理的精细化水平。

2.优化制度措施。各县区教育局、各学校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,进一步调整完善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机制,督促指导解决重点难点问题。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针对《条例》有关规定,制定相应措施,自觉以《条例》为依据,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实。

3.加强监督考评。各县区教育局要将《条例》学习宣传贯彻与创建“平安校园”活动有机结合起来。各学校(幼儿园)要围绕《条例》深化“平安校园”建设目标任务,细化落实“平安校园”建设评估指标体系,对校园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评估,聚焦问题,自查自改,落实惩戒和激励措施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学校校(园)是《条例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要按照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将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,摆上议事日程。要成立由校(园)任组长的《条例》学习宣传贯彻领导小组,强化责任分工,加强对《条例》学习宣传贯彻的组织领导。要高度重视《条例》在学校(幼儿园)安全工作中的基础性、全局性作用,把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纳入学校(幼儿园)重点工作统筹安排。

(二)创新方式方法。各学校(幼儿园)要在本方案要求的基础上,创新方式方法,运用警示性强、通俗易懂、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,引导师生、家长及周边群众参与到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贯彻中来。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,大张旗鼓地宣传典型事例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,掀起《条例》学习宣传高潮。

(三)强化协调保障。各县区教育局、各学校(幼儿园)要在人力、物力、财力等方面给予保障,确保各项活动安排能够有序、有效进行。要注重统筹协调,深化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,加强协同配合,优化外部环境,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。

 

附件: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.doc

  

2023年3月9日